• 八月了,只剩一位数的倒计时随处可见,一天比一天逼近。而我却意兴寥寥。说实话,一直以来,每每遇到这样歌舞升平举国欢腾的所谓大时刻,我总是显得很冷感,不觉得这与自身有何关系。不急切地趋近也不慌忙地退避,它只是将要发生的一件,于我无干的大事情。

    就像前阵子,是哪一天呢,我都忘了。圣火传递到大连,我也并不知晓。只是那一天说好了中午去找宝贝吃饭,早间出门时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今天圣火到大连了呢。我想也不想脱口而出,几点啊,到时候会不会封路和堵车?要正好撞上我就不去找你了。看吧,我只想到了这个,仅有的一次能列举出的联系。

    真到了那一天,顶多晚上看看开幕式吧,还是陪宝贝看。于我,那几个小时随便找本书找张碟都能打发掉。也没兴趣看比赛。争强好胜那个基因,打我出生起就在身体里毫无愧赧地缺失着,从不觉得一定要争出个第一第二第三有何意义,什么时候又真正成王败寇了。所有需要通过竞技一分胜负的活动,我统统溜之大吉。

    所以我觉得贾樟柯最牛逼的地方,就是在每部电影里,都会出现小人物经历重大历史时刻时漠然又复杂的场景和情境。往往都是由一把极其官方正统的声音或画面,以广播或电视的方式虚化为背景,一张张木然的脸,一具具麻木的躯体,在这种本来强势而又显得莫名遥远飘渺的背景下,显得无所适从。就在电视机前看着,发生了,发生了,它真的发生了,显得那么近,自我感觉似乎是可以一头扎进去,扎进这飞速旋转的盛世洋流里,可是一抬头再环顾四周,这真正能有什么关系呢?自己还是那个微细如尘的浮游生物,纵使这幸运洪流近在眼前,短小无力的触手还是不足以将自己搭载上去。于是只能略显期待却最终事不关己地望洋兴叹,然后缩进那个摇摇欲坠的小世界和遥遥无期的小人生里,明天还将是一成不变的狗日子。

    我唯一担忧的,是觉得奥运之后,下半年甚至明年后年大后年,经济和政治时局会更动荡,受苦的依旧受苦,或者更加前景堪虞。专制政府为了争个大国的脸面,究竟转嫁了多少重负在劳苦大众身上,而又有多少项目措施在奥运之后最终回馈惠及百姓,无人知晓。我正大光明地承认,对此持悲观态度。

  • 看完之后,差点流泪。所以全文转载。出自阮一峰的网络日志

     

    一个寻找作者的读者

    阮一峰/2003.3.18

    1.

    今年2月,纽约的一个电影节上放映了一部独特的记录片。它是由一个读者自费拍摄的,内容关于一本他所喜爱的书和这本书的不知去向的作者。记录片长达 2小时25分钟,很多观众抱着怀疑的心情走进电影院,看完后却给予它高度评价。有人在网上留言说:"如果你喜欢阅读,就千万不要错过这部记录片。"评委会 授予它本年度记录片的最高奖。

    它的名字叫做《石头的读者》(Stone Reader)。目前,正在美国的各个城市轮回上映。

    2.

    这是一个充满感情并发人深思的故事,要讲述它就要先回到30年前的1972年。

    那一年,马克.莫斯科维茨(Mark Moskowitz)刚满18岁,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新生。当时的宾大是70年代反战学生运动的中心之一,各种思潮在青年学生中风起云涌,叛逆是最热门的口号。

    马克正是在这样的环境里读到了《纽约时报》的一篇书评,这篇文章称新出版的小说《夏日的石头》(The Stones of Summer)是一本了不起的杰作,反映了这一代叛逆的年轻人的心声,完全可以与《第22条军规》和《麦田守望者》相提并论,小说的作者道.默斯曼 (Dow Mossman)是一个"真正的天才"。这篇书评打动了马克,他去买来了这本长达552页的小说。但是遗憾的是,他的阅读感受与书评作者显然完全不同,他 只读了前20页,就再也读不去了。他将这本书丢在一旁。

    就这样,25年过去了,转眼已经是世纪末的1998年了。马克从一个法学院的学生,变成了3个孩子的父亲,并且成为了一位成功的政治广告的制作人。当然有一点不会改变,他依然和以前一样热爱阅读。

    一天,他在家中打扫时,发现了那本过去25年中从未再拿起过的《夏日的石头》,纸张早已发黄,书脊也已脱落,整本书必须用橡皮筋捆着,才能保持在一 起。他习惯性地翻阅了前几页,这一次和上一次不一样,他再也放不下这本书。一连好几天,他手不释卷地阅读,等到读完,才惊讶地感到这是他一生中读过的最好 的小说之一。他震惊于这个发现,自己居然很可能会与这样一本好书擦肩而过。但是,25年来,始终没有人谈论这本书,提醒他这个事实,这难道不也是一件很奇 怪的事吗?

    3.

    马克想把这本书分送给自己的朋友,让他们也来读,另外也想购买小说作者默斯曼的其他作品。于是,他去当地的书店要求订购,但是默斯曼只出过这样一本 书,而且这本书除了首版的4000册以外,再也没有印过第二次,就连出版它的那家小出版社也早已关门歇业了。默斯曼本人也不知去向。图书馆里找不到他的作 品,互联网上的搜索毫无成果。事实上,所有被问到的人都对默斯曼和他的作品一无所知,就像他根本不曾存在过一样。

    这让马克非常困惑。为什么默斯曼在写出这样优秀的作品以后,就好象彻底消失了一般?他为什么不再写作了?他是不是还活着?这一连串的问题使他难于平 静。几天以后,他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他要去寻找默斯曼,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并且,他想请一个朋友跟随拍摄他的寻找过程,把它拍成一部记录片,让更多的 人能够了解这件事。

    马克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他有一种担忧。一本优秀的严肃的小说写出后无人问津,它的作者从此掷笔,也无人关心这件事,这是不是表明书籍在我们文化 中的位置正变得越来越不重要?过去30年美国文学的发展历程,是不是预言了小说总有一天会在数字时代中凋亡?也许将来人们读书的时间越来越少,书籍将从阅 读对象变为收藏对象?马克觉得必须严肃地对待这些问题,默斯曼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所以,他要去寻找默斯曼,并用胶卷记录下来。他们两人之间的唯一联 系,就是他读过他的书。

    4.

    马克断断续续找了两年,这部记录片也就拍了两年。关于默斯曼的线索是如此之少,所以马克差不多为了这件事,在业余时间跑遍了大半个美国。

    他先找出了当年刊有那篇书评的《纽约时报》,访问了那位具有洞察力的书评家,但是没有获得有用的线索。他又去找了《夏日的石头》的封面和装潢设计者,得知默斯曼曾参加过爱荷华大学的一个写作培训班,《夏日的石头》就是在那个培训班里完成的。于是,他又赶到了爱荷华大学。

    在那里,马克遇到了70年代初写作培训班的负责人弗兰克. 康罗伊(Frank Conroy)。他们谈到了作家的创作过程,康罗伊说:"人 们以为写作是容易的,其实这是一项极端困难的工作,它要求非常严格的、有时甚至是无情的自律,还要求思维的高度集中。"他提醒马克,很多作家写了一部作品 以后,就放弃了创作,这是很常见的现象,比如《看不见的人》的作者拉尔夫·艾里森、《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哈泼·李、《飘》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等 等。

    马克还遇到当年培训班里默斯曼的导师科特.默里(Cotter Morray)。后者回忆起默斯曼写书时的情形:"我记得他非常投入,很多次他不得不停下来,以便让自己保持清醒。当他作品的指导老师真是我遇到过的最艰巨的任务之一。"

    在马克的寻访过程中,他找到的访谈对象总共近10位,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热爱读书,但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都很不如人意,有的看了甚至令人心酸。这从一 个侧面反映出,过去30年来,美国严肃作家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他们中的很多人不得不选择大学作为栖身之所。一个评论家看了记录片以后,这样写道:"听着这些书籍爱好者谈论写作,谈论他们如何在这个对任何严肃作品都不适合的经济气候里试图生存下去,你会对如此有创造力的生命在如此之少物质回报的情况下,仍然这样乐观地忍受着,感到非常悲哀。"

    但是所有这些人都不知道默斯曼的最终下落。他到底在哪里呢?

    5.

    道.默斯曼从小在爱荷华州的乡间长大,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是喜欢读书和写作。18岁的时候,他萌生了写一部自传体小说的念头,甚至还为主人公起 好了名字。但是在随后整个动荡的青年时代,他一直找不到机会写作,只是小说的眉目逐渐在胸中酝酿成熟。从1965年他22岁的生日起,他就开始动笔写了一 些片段。那时,他还不知道自己作品最终会是什么样,甚至会不会成稿。

    1971年,他有机会参加了爱荷华大学的写作培训班。他感到是将《夏日的石头》完整写出来的时机了。他一连写了11个月,日以继夜地工作,从不间 断,直到成书。那段时间,他除了少量的休息,就是不停的打字。书写完以后,他幸运地找到了一家当地的小出版社愿意接受书稿,出版社支付给他 4500美元的预付款,这也就是他8年来一直积累、并为之辛苦写作11个月的作品能得到的所有物质报酬了。

    小说印了不到4000册,虽然有一些正面的书评,但总的来说,这本书的出版对他的生活毫无影响,并且迅速地归于沉寂。此后的一段日子,默斯曼不再写 作了,他拿着得到的4500美元,漫无目的的在北美大陆上漫游。他走到印第安纳波利斯的时候,这笔钱花完了,于是他到朋友开的一家小酒馆里,当了酒保。

    这样昏昏沉沉的日子又过了六年,默斯曼已经35岁了,他决定不再流浪了。于是他回到家乡爱荷华,在一家金属制品厂,干起了电焊工。此后20年,他唯一的创造就是将金属焊接成为农具。

    1996年,默斯曼的母亲病重,他就搬回自己出生的乡间小屋,与母亲一起住。那时,他刚刚与结婚18年的妻子离婚。妻子带着他们的两个孩子,离开了爱荷华州,从此,他便与他们几乎再无联系。

    默斯曼就如同隐姓埋名一般,在邻居们看来他只是一个爱好读书的农夫,没有人知道他曾经写出过伟大的作品,直到马克.莫斯科维茨重新找到他。

    6.

    马克走遍美国,但是无从得知默斯曼的下落。马克决定再重读一遍小说,他希望在这样一本包含作者真实情感的作品里,能推测出作者可能会选择的去向。他果然没有猜错,在作者的出生地,他找到了默斯曼。

    当他看见默斯曼的小屋里杂乱地推满了书籍,有一股旧书店里纸张变黄的气味。他就知道没有找错人。读书依然是《夏日的石头》的作者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

    他当然最想知道为什么默斯曼放弃了写作。后者的回答很平静:“在生活中,我像一个作家一样思考,这和我是否继续写作又有什么区别呢。”谈到他现在的 工作,默斯曼没有一丝后悔:“我喜欢焊接,它将铁器的不同部分连起来,这和写作很相象,两者都要求达到‘无缝’的效果。我有时会觉得我焊接的水平,还比不 上我写作的水平。”

    在金属加工车间度过的无数个小时,使默斯曼对他取得过的文学成绩很满足。“我的书出版了,而且还得到了评论家的关注,这真的已经足够了。我有过念头再写一本,那时我可能是因为太年轻,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现在默斯曼偶尔还会再写一些散文和诗歌,他已经积累将近90页的材料,但他仍然觉得它们不够理想。默斯曼说:“如今,我起床后就会随手记一些自己的感想。如果那天的感觉不错,我就会一直写下去。”

    7.

    默斯曼找到了,马克想了解的问题都得到了答案,他的拍摄也应该到此结束了。马克在导演手记中写道:“我最难过的是结束拍摄的那天。我本应该高兴才对,因为我找到答案了。可是在寻找的过程中,我得到了无数的乐趣,它们如今就要终止了,所以我难过。那些寻找的日子真是美好。”

    记录片上映以后引起的轰动,本文的开头部分已经提到过了。很多观众看完记录片后,对小说《夏日的石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到处买不到这本书。在 拍卖网站Ebay上,它的一本原版居然以1775美元的高价成交。马克在一次接受采访时,透露已经有出版商对再版这本书表示了兴趣,他说:“我想有些事将 要发生。”

    有一个影评家在他的评论里写道:“我经常会说电影永远不会死,这部记录片则给了我们同样的希望,小说也永远不会死,书籍也永远不会被时代淘汰。《石头的读者》决不仅仅是电影,在某种意义它是一种爱,是给予这个星球上那些高尚生命的一件礼物。”

    另一位评论家则饱含深情地写道:“对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书籍的重要性决不低于地球上的其他任何事。这些小小的、扁扁的、装订在一 起的纸张会打开一个又一个的世界,它们向你歌唱、或者抚慰你,或者燃烧你,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奇迹啊!书籍帮助我们理解我们是谁,以及我们如何行为。它们告 诉我们什么是集体,什么是朋友;它们告诉我们如何生,如何死。它们里面全是你在现实世界里无从得到的所有东西,诗一样浪漫的语言,高质量的关怀…….一个 好的作者可以使你有所认识,有所关注,这是很伟大的天赋。

    《石头的读者》最重大的意义也许就在这里,它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表明一本好书,哪怕它再默默无闻,也不会象森林中倒下一棵大树那样,只有二三人听 见;它会在作者与读者之间、读者与读者之间创造出一种终身的难以割舍的联系,而这种联系是任何其他艺术形式或者信息媒体都无法做到的。

  • 午睡起来,浑身腻搭搭的,走到阳台上才看见今天原来有那么美的积云,一大朵一大朵,棉花糖似的堆得好高,好像天空中的白色城堡。是叫积云吧,常出现在南方盛夏晴朗的天空,午间最多,再堆高一点,就是高积云了,而在此之前,一层层水面拂起的鳞波似的,是卷积云。

    想找些歌来听,才发现没听过的已经积压了那么多。这几天一直对宝贝说,不要再带电影回来啦,先把现有的看完,按照目前我的消化速度,至少要三个月,也不准备买书了,好好的一本一本把扔在箱子里的先看完。而唱片, 一天一张,也足够过完这个夏天了。我不想自己陷入囤积越多却越空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然后又四处寻找搜罗囤积更多的怪圈里。

    今天听的是《我不懂摇滚乐》,乐团叫雀斑,一听这个名字马上就会想到脸上长满雀斑的小萝莉。其实半年前严冬之时,试着听过的。刚听第一句就被雷到了——果然很萌很火星呵!当下就马上关了,从此束之高阁。可今天转念一想,总该先听完整张专辑吧。没想到在这个夏蝉嘶鸣的燥热午后,拿来听却十分适合。甜甜嗲嗲古灵精怪的小清新,清凉欢快得很有夏天的feel,在今天却非常喜欢。

    没有刻意看歌词,时不时有一两句飘到耳朵里。“只想要多一张嘴巴,不是为了要多说话,只是想多吃一颗糖”,三明治、奶油蛋糕、没有沙拉酱就吃小黄瓜,呵,好可爱,我被萌到了。

    真希望有这样一个妹妹,十四五六的年纪,微胖的,穿糖果色的衣服,挎一个超大却空空如也的包包,遇见我,就围在我身边巴拉巴拉嘀哩哒拉地唱着歌,也不管我爱不爱听的,唱天气好好呀我想吃这个想吃那个,唱她和她呆头呆脑的小情人的小争吵,她和她的好朋友一整天喝冰冻柠檬汁把吸管吮得咯咯蹬蹬响,一个字一个字像嚼水果硬糖似的咬着英文歌词,偶尔也会沉默温婉下来,唱着“你~~~吃掉了我的眼睛,看不见什么东西”,如果察觉我心情不好,会唱“心情不好就看天气,天气不好那就是老天的问题,如果老天有坏脾气,至少还有我唱歌给你听”。

    多么惹人喜欢的小孩呵。你们有没有,我是没有的。谁真的有这样的小妹妹,介绍给我介绍给我,我会宠得她无以为继。

    萝莉控的,岂止某些大叔而已。这么多年来只听死黑游吟圣颂的大娘我,原来会控得这么萌啊。啊啊啊,好火星。

    这个封面,这个动作,这个背影,坦白地说,我在第一时间就联想到了放姐。不知为何,虽然我们都明白你是那么成熟冷艳神秘坚硬,但我总觉得,你比我们都更有萌的、萝莉的、火星的潜在特质。

    你会明白我这么说的的确确是夸奖的好罢!

  • 2008-07-20

    完美的诱饵 - [涉河]

    难得有晴天,踏入七月,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下雨,整日整日淅淅沥沥。前一日是烈日灼人,后半夜又会不知何时开始下雨,很少能晴过两天。而我的身体已经比任何预报都准确,如果那一夜没来由地燥闷难挡,皮肤瘙痒,呼吸不顺,以致一整夜辗转难眠,伴随蚊虫肆虐,点蚊香、涂驱蚊水都不顶用,那么第二日晨间必定开始下雨,由此持续一整天。

    日子依旧过得宁静,少有叨扰,即便有一些逼仄烦闷的小环境小气候,也似蚊叮虫咬,拍一拍就散开了。还是保持两天一部电影,每天一小时阅读的精神密度,除此之外,便是有骨有节的生活重心。七点晨起,十一时安睡,由此气色与肤质都保持得不错,这个年纪了,一点眼袋细纹黑眼圈都无,很是让我得意。每天还是会写日记自省,一直在不断尝试与调整中,荆棘当然是有的,而若忍着痛拨离穿越它,不说必见辽阔之地,也还是会让我雀跃欣喜。是的,我相信。一直都相信。

    黑夜史》不知看了多久,只在睡前翻几页,断断续续的,直到现在还没看完。当初是宝贝买的,湖南文艺出品,装帧设计都很精致,看得出是真的花了心思。去年冬天去文艺出版社与一位老编辑聊天,顺便谈起这本书,他说是一个年轻人做的,在业内却叫好不叫座,只印了不到五千册。现在逛书店,这本书也如惊鸿一瞥,再也看不到了,大概一些网店还有少量存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觉得书店越来越像服装店,上的货都是当季的,北方这边还好,在湖南的新华、弘道、万卷和青鸟,隔一段时间不去,书架柜台展示台上的货品,几乎就全换个遍,心仪某本书没来得及买,下次十之八九是找不到了。我还有万卷的VIP卡呢,七折之上再九折,前一次回去,奶奶的竟然都倒了。原址好像要变成某个西餐厅。

    说回《黑夜史》,封底所言的还原人类生命的另一半历史,实则言过其实了。自然作者花了很多功夫,整日埋在故纸堆里,搜寻一些极为零星有关黑夜的史料,但我还是觉得不够,仍不足以薄薄地拼贴出一层黑夜历史的形廓。想一想,工业化之前尚无电力照明的漫长世纪,整个欧洲大陆,甚至半个地球都真正陷入沉沉黑暗之中,望不到头,那种神秘恐惧战栗迷醉的经验,而今或许只有深夜海航才可勉强获得。而这本书里有限史料的拼接粘贴,还是于感官的平面间留出许多洞眼,气氛气息穿眼溜过,像风,感觉得到,却还是无法捕捉,无力还原。

    但不管怎样,至少还是本有意思的书,语言文字十分丰美,弥补了其他缺陷。封底上的一段话,是吸引我决定阅读它的关键,这个诱饵,是完美的。

    我们的生命

    有一半都在黑暗中

    黑夜不知羞耻

    爱情和美酒不懂恐惧

    入梦之后

    各人就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了

    床是人类最好的

    约会地点

    夜晚知道你的

    一切欲望

     

  • 倦怠的时候,不想开工。我恐怕也是写不好约稿的人,处处掣肘,刻刻留心,一来二去,反而乱得不知所以。写字是手工活,手艺娴熟的师傅才可游刃有余,果不其然。

    看完《歌舞青春2》,那些男孩女孩呵,青春亮晶晶地闪闪发光,每一处眉眼动作都美好极了。怪不得一推出就风靡全美,还要拍第三部在影院上映。我想我是真的老了,看到那样灼烁的青春,就很感动。

    其实是很简单的电影,在迪斯尼频道播放的,能有什么苦大仇深呢。说到底美利坚其实是很纯真的民族啊,短短两百多年,只相当于处在儿童期,活跃奔放的,没有阴影和拖累。他们的青春片,无非是些性喜剧、脑残体或BABY SING,不像日本台湾的,总是迂迂回回透出不好言说的迷茫忧郁。我的几个朋友,爱台湾日本青春片爱得要死,而我,或许更愿意选择那些薯条汉堡般的青春歌舞片吧。

    人都是一样的,缺什么就萌什么。我的青春一直都很酷烈,我从未有过那种甜腻清凉如冰淇淋般的年少时光,我从未像那样只是单纯晶莹地闪亮着,不为孤独,不为叛逆,不为幽暗深邃的自省,不为博闻强记的深沉,不是孤光自照,而是站在某处,聚光灯啪地打到身上强得睁不开眼,然后身旁出现伙伴舞群,彩丝带、氢气球,烟花水幕干冰,shining shining shining,唱唱闹闹,蹦蹦跳跳,俗艳么?是的我承认。可我想过要那样。因为以前从未,以后也不会是那样。

    于是你们会说,多么可怜的孩子啊。可是我觉得,渴望俗艳其实也并无不好,那是生命力顽强的征兆之一。有时候我们确实需要一些粗的、重的、带点动物气息的蛮力,它们是触手,将你从幽浮的自我宇宙里,牢牢牵扯住,不让你飘至自己都无从把握的异质空间。通俗的说,防止你灵魂出窍。